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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性质: | 注册资本: | 万 | |
| 企业规模: | 人 | 成立年限: | 年 |
| 年营业额: | 万元 | 项目申报: | 点击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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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 2009-06-23 | 截止日期: | 2009-07-16 |
各园区企业:
沈阳市高科技创业种子基金(以下简称“种子基金”)是由市政府设立的政策性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扶植科技型初创企业,支持科技人员投资创业,培育创业投资项目源,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发展。沈阳市科学技术局为种子基金的归口管理部门,沈阳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是种子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
种子基金面向沈阳地区,主要支持:科技创业者携带科技成果领办创办科技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初创企业。
申报种子基金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中外合资企业应由中方控股。
2、企业处于创立初期,注册日期应在2005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之内。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且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3、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主营范围内。
4、创业者团队成员具有相关产业技术开发、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的经历,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5、企业有明确的发展目标,有明晰、可行的商业计划。
6、企业具备完成项目的相关基本条件。
种子基金支持方式为:
1、无偿资助
该方式主要用于有望形成新兴产业或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研究开发项目和实验室成果、专利、样品(样机)产品化的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二年。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获得无偿资助的种子基金项目将由沈阳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组织项目的监理和验收。
2、股权投资
该方式主要用于已基本完成成果转化,需要进一步完善工艺装备并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的产业化初期项目。股权投资以引导民间资本投入为目标,投资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获得股权投资的种子基金项目,沈阳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将作为出资人,持有企业的相应股份,并按照《公司法》行使和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申报网址:www.syvc.net
网上申报时间:2009年6月23日—2009年7月16日17:00。
书面材料申报时间:2009年7月14日—2009年7月16日(园区统一将材料报送,请企业于2009年7月14日下班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清华科技园创业大厦402室)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参见www.thspsy.com.cn 或 www.syvc.net 通知要求
园区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有不明事宜,可咨询园区招商与服务中心,电话:24357858
沈阳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申报咨询电话:024-22791182、22791196、2279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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