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域名称: | |||
|---|---|---|---|
| 企业性质: | 注册资本: | 万 | |
| 企业规模: | 人 | 成立年限: | 年 |
| 年营业额: | 万元 | 项目申报: | 点击报名 |
| 资料下载: | ![]() |
||
| 申报指南下载: | |||
| 发布日期: | 2009-12-04 | 截止日期: | 2009-12-07 |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农垦总局经委、省森工总局多种经营局:
根据《黑龙江省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黑财乡[2007]5号)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09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孵化)基地补助资金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补助资金项目单位必须是经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补助内容主要是指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研发、检验、检测、信息、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活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必要的仪器、设备以及相应的系统软件,开展公共服务所必需的服务场所和设施改造以及直接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进行补助。
(二)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补助资金项目单位必须是经认定的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补助项目主要包括:对工业加工型、科技孵化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的管理和为企业提供的服务进行补助。包括创业指导和创业综合服务,购置创业基地公共服务设备等的补助。
近两年连续得到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同一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内的公共服务平台或创业基地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同时兼报。
二、申报2009年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基地补助资金项目须提供相应材料。
(一)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补助资金项目提供的材料:
1、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2、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基本情况,包括经营范围、人员、组织机构、经营场地面积、设施与设备,主要服务企业的类型、服务企业名单等。
3、2009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工作情况总结。
4、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土地使用证(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 复印件。
5、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资金、设备投入证明;
6、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功能及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创业(孵化)基地补助资金项目提供以下材料:
1、创业(孵化)基地法人登记文件复印件;
2、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
3、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运行总结,主要包括:创业(孵化)基地的基本情况,新增企业,新增就业人数,预计增加值,销售收入,实缴税金,开展创业综合服务等情况。
4、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证明材料。
三、各市(地)或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务于12月7日前,联合行文将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孵化)基地补助资金项目材料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局、创业处和省财政厅乡镇处。其中《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补助资金项目申请表》需要经市(地)或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中小企业局
李秀荣 赵义 电话:0451-53638638;
创 业 处
赵铁智 电话:0451-53637986;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ОО九年十二月四日
点击报名